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会形象,促进门户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信息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 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各部门和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工作。

第六条 综合部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 各部门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 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门户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填写信息资料,并按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规则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联系方式、特殊从业资质等证明文件,且保证所提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法,不得冒用、盗用、仿造、变造。如甲方未能提供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规则要求的,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知悉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仅对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甲方服务开通后经由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有交易的用户、国家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通知、裁决等)投诉举证甲方存在资质冒用、伪造等情形 且甲方未能及时自证的,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冻结甲方账号及至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承诺并保证:向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捆绑账户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发生变更、遗失等情况时,及时通知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并修改相关信息。否则,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十条 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平台服务使用规范
1、通过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平台,您可以按照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发布信息。但所发布之信息不得含有如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民族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进行政治宣传或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用户的发布信息流程是:充金币--发布信息(抵扣金币)--审核----审核通过----发布成功
充金币--发布信息(抵扣金币)--审核----审核驳回----发布失败(界面附上驳回理由)-----金币原路径返回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十一条 网站发布、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三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网站系统的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所有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重视网站的建设,要鼓励积极发掘、撰写、搜集信息上网,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网的审核工作,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及时。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部成立网站信息考核小组每年进行考评工作,对重视网站信息工作、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对外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

第十七条 处罚。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综合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1、对网站工作不够重视,有关人员未尽责任的; 2、上网内容虚假或较多错误,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经多次督办仍不及时改正的; 3、不按要求及时传递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4、网站上网信息与公司其他途径对外发布信息出现重大差异或不同步的。 (二)凡是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综合部除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 2、违反网站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影响公司形象; 3、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4.恶意攻击、破坏网站正常工作。

第六章 隐私保护

1、保护用户隐私是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内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书面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全面服务,用户同意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可将用户注册资料及使用信息提供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公司使用。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前述关联公司同等级地严格遵循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之隐私保护责任。

3、用户同意: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或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商的关联公司在必要时有权根据用户注册时或接受服务时所提供的联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即时聊天工具账号等),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即时聊天、弹出页面等方式向用户发送如下信息:

(1)各类重要通知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交易单、修改密码提示等重要信息。此类信息可能对用户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用户务必及时关注。

(2)商品和服务广告、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若用户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则可通过告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知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或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商的关联公司取消发送,亦可通过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或重庆电脑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商关联公司所提供的相应退订功能(若有)进行退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